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男,庐州合肥(今安徽合 肥肥东)人,北宋名臣。 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 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及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后入朝 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知谏院时,多次论劾权 贵。再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历权知开封 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升任枢密副使。因 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嘉祐 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 后世称其为“包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英明决断、敢于替 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 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由于民间传 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