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至30日,“国际组织、国际法与全球治理”黉门对话专家主题论坛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此次专家论坛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以及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联合承办。论坛以“国际组织、国际法与全球治理”为主题,持续两天,分为七个主题研讨,就全球治理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的学术研讨活动。来自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比较公法与国际法研究所、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法学院、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代表处、中国法学会等机构的50多位中外学者、专家、学生等出席了本次专家论坛。
10月29日上午,论坛开幕。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李鸣教授与纽约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与正义中心主任Benedict Kingsbury教授分别发表了致辞。李鸣教授介绍了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国际法研究的发展,指出随着中国在国际社会地位的提高,在学术研究上正在与国际法不断接轨,需要关注更多的全球性问题,作出中国的贡献。Benedict Kingsbury教授高度肯定了研讨会选取国际法与全球治理问题作为会议主题,认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对于整个国际社会秩序将起到重构作用。同时, Kingsbury教授强调邀拓展对全球治理概念的理解,重视全球秩序建构中非国家行为者的影响与角色,以一个更加开放的视角来研究全球治理问题。
第一场主题讨论是“全球治理的意识形态与结构”,由李鸣教授主持,斯德哥尔摩大学法学院Pal Wrange教授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宋英副教授作主题发言。Pal Wrange教授指出,法律的适用往往是交叉的、跨界的、甚至是交叉的,他提出以地理学角度来审视全球治理法律关系,从一个从空间角度分析国际法。在他看来,这样一个的全新视角能够更好的理解国际法与国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宋英教授以“巴黎协定与全球环境治理”为题做了一场精彩的报告,考察了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和机构,详细分析了国际社会最新签署的《巴黎协定》中的主要内容及其实施机制。宋英教授认为,全球环境治理近些年发展迅速,在很大程度上正在重塑主权国家观念与国际政治经济秩序。
第二场讨论由北京大学法学院饶戈平教授主持,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比较公法与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安妮·彼得斯教授与北京大学法学院白桂梅教授作主题发言。安妮·彼得斯教授以“全球宪政主义及其社会面向”为题做了主题发言。彼得斯教授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出发,指出不仅应当强调全球宪政主义的法治、民主和人权,同时需要关注全球社会秩序和公义。国际法可以为全球社会法的发展提供理论和制度支持。彼得斯教授就全球社会法的可能性、必要性和发展路径作了详细阐述。白桂梅教授以发展权为主题,探讨了当前国际社会关于发展权的主要争论和不同观点,就发展权是否属于人权、属于集体还是个人权利、实现机制为何等进行了详细分析,强调发展权应当落实为个人人权并予以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第三场讨论由Benedict Kingsbury教授主持,清华大学Tony Carty教授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陈一峰老师分别作专题发言。Tony Carty教授探讨了“通过国际机构建构世界秩序可行吗”问题。Carty教授认为,机构实际上指“人们同意集体行动的任何协议或框架”,分析了从国家到国际层面进行全球治理目的困难。同时,Carty教授对现有国际法上的形式主义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认为国家法学研究应当具有更大的开放性,更加关注实体的问题。陈一峰老师以“国际劳工组织中核心劳工权利的发展历史”为主题进行了发言,分析了《关贸总协定》、冷战后的国际劳工组织转型以及美国贸易法等对核心劳工权利发展的影响。同时,陈一峰老师分析了国际劳动组织及其核心劳动权利对全球秩序的影响。
第四场讨论以“人权以及人权问题”为主题,由Pal Wrange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朱立江教授、中国社科院孙世彦研究员以及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高级政治顾问郭阳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朱立江教授分析了人权理事会的历史和实践,着重探讨了人权理事会取得的成绩以及面临的挑战。孙世彦研究员主要分析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对人权发展的贡献,并对人权理事会中特别报告员的国籍进行了分析,强调应当由更多的中国学者参与其中,发挥更大作用。郭阳博士则探讨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国际人道法在实践中面临的各种挑战与问题,强调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将会坚持在冲突环境中保护战争受难者的任务。会议的第一天在与会老师及同学们的积极参与下圆满结束。
30日上午9:30在Pal Wrange教授主持下开始,第五场讨论以“全球及区域经济治理”为主题展开,纽约大学Benedict Kingsbury教授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分别进行了发言。Benedict Kingsbury教授集中探讨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泛区域经济安排,对“泛区域经济安排”的特性与前景做了细致分析。孔庆江教授则主要探讨了中国参与国际组织和实施国际法的途径,特别是对中国参与国际争端解决做了分析,指出中国对现有国际体系并非是一个改革者,而只是做小范围的修正。
会议随后进入到第六场主题讨论。讨论以“国际法与司法化的可能性与限制”为主题,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易平副教授主持。清华大学贾兵兵教授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罗欢欣进行了主题发言。贾兵兵教授对司法解决争端的内在限度做了分析,指出争端解决机制不应当是激化矛盾,而应当是有助于在根本上在当事国之间解决争议。罗欢欣助理研究员则从历史和法律的角度探讨了琉球群岛的法律地位,批驳了日本对钓鱼岛等岛屿的权利主张。
30日下午2点在宋英副教授的主持下进入对话的最后讨论阶段,讨论以“全球经济治理与中国的作用”为主题展开,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小冰副教授、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赵云教授以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总法律顾问葛拉德·桑德斯(Gerard Sanders)依次进行了发言。徐小冰副教授发言从国家主权概念出发,指出中国持有的并非是一个僵化的主权观念,既有原则性,同时也具有相当的实用性,这允许中国在国际层面积极参与全球治理。赵云教授的发言对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及其在空间安全方面的作用做了细致分析。桑德斯总法律顾问对亚投行的法律机制、内部结构、治理机制、业务模式等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肯定了亚投行在投票机制、董事会成员等方面所具备的创新性。
在论坛的最后,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比较公法与国际法研究所Anne Peters教授与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宋英副教授做了总结发言。Peters教授对会议的主要内容作了总结和报告,认为此次会议质量很高,是在一个很高的学术水平上,中国和外国学者进行了开放、真诚和富有建设性的对话,加深了与会学者对于全球治理的不同观点的了解和相互理解。宋英副教授对各位学者专程来与会表示了感谢,认为会议加深了中国学者对于全球治理问题的理论研究,同时认为会议对于拓展博士生和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和想象力有很大帮助,国际法研究所今后将继续在相关领域推进教学和研究。
会议期间,各小组发言都展开了充分的提问和讨论,与会的专家学者和学生都积极发言和提问,讨论热烈深入。此次“国际组织、国际法与全球治理”黉门对话专家主题论坛取得了成功,丰富了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培养和教学内容,加强了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方向的国际交流,加深了中国学界对于全球治理的问题的理解,也拓展了对于全球治理问题的跨学科研究与合作。此次研讨会对于国内学界今后进一步推进国际法与全球治理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